服务热线:0755-82420266 82269119
13724358796 13714240629
2025年4月10日 星期四
新闻中心

南京要为电梯安全立法 属国内首次

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14-02-21 17:30:49 点击728次
 

 

《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(草案))》[下简称《条例》(草案)]在经过长达1年的“磨合期”之后,近日提交南京市政府审议,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(下简称法制办,今日将《条例)》(草案)公示,欢迎市民们上网查阅,提交意见和建议。“今年8月份一审、10月份二审,11月份报省人大审批,预计明年初即将正式施行。”知情人透露,“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给电梯立法,南京市迈出了全国首步”。

  《条例》(草案)于今日在南京政府法制网立法征集意见栏全文刊登,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土可从即日起至8月7日前在线提交意见和建议,也可通过信件形式特意见邮寄至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(北京东41号,邮编:210008),联系处室:法规处;电话:025—83216315。

  出台背景  历经4年“蓄水期”,电梯事故频发

 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(下简称南京市质监局)作为此次草案的“主笔方”,在赞受金陵晚报采访时表示,“前期工作早在4年前的2007年就开始调研。

  据该局一位负责人介绍,在条例出台前,南京市已有2001年颁布实施的《办法》,“有些内容与上位法不相符合”。

  “国务院是2003年制定了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,并于2009年进行了修改”,而南京市在2001年出台过监督办法后,历经10年时间未修改。

  据南京市质监局一组数据显示,南京市登记在册使用的电梯现有3.5万部,按照每年20%的增长速度,预计到2020年“保有量将达到10万部”。该负责人分析,“每年接到的投诉有上百起,其中90%以上的投诉是由于电梯更新、改造、日常维保、以及费用无法落实引起的”,因此,必须通过立法来对电梯的使用、维护、更新等环节予以规范。

  在3.5万部庞大的基数下,难免会出现电梯事故,而近期高发的电梯事故,更是将电梯安全推上了风口浪尖。

  南京市质监部门的负责人透露,制定该条款项,着眼于南京“电梯每年20%的增幅”考虑,并且切合长远发展的需要,“结合技术上、维修商的实例来看”,确定了使用10年以上的老电梯,使用者有权申请评估。

 

上一篇:重庆渝中改造旧电梯最高补贴8万

下一篇:深圳电梯砝码出租

关键字:
日立扶梯配件|三菱扶梯配件|扶梯梯级|日立扶梯梯级|蒂森扶梯梯级|奥的斯扶梯梯级|通力扶梯梯级|三菱扶梯梯级|自动人行道踏板|扶梯梯级大链

公司地址: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红岗路1143号首层(深圳市特检院对面)    电话/传真:0755-82420266 82269119
 版权所有:深圳市多赢电梯有限公司 Http://www.sydtpj.com   备案号:粤ICP备20018172号 后台管理

您好,您是第 位访客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主体身份公示

在线客服
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刘小姐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罗先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