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让二手电梯成“杀手”
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14-02-21 17:30:49 点击681次
近段时间,北京和深圳等地接连发生由于电梯故障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,引发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。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,电梯成为了疯狂扩张的“水泥森林”中不可或缺的主干动脉,人们几乎每天都要乘坐扶梯和直梯上班、回家和购物,电梯的安全隐患成为了日常生活中的一个隐形杀手。
一波未平,一波又起。随着电梯事故的频发,一条集买卖、拆解、生产于一体的“二手电梯”产业链逐渐浮出水面。昨日,记者在百度搜索引擎上输入“天津二手电梯”几个字,搜索结果近186万个,其中不乏打着“专业回收出售二手电梯”招牌招揽生意的商家。记者试着拨通了搜索结果中几个商家留下的电话,对方均表示有奥的斯、三菱等品牌的二手电梯出售,根据长度、宽度和品相,价格从两千元到三万元不等,并可提供伪造的合格证等相关证件。
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电梯室主任刘方亭告诉记者,市特检院一直在加大对电梯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,2007年还曾对一批不合格的二手电梯进行了查封,但近年来,许多有生产资质的正规电梯企业参与到二手电梯的非法产业链当中,在生产环节采购二手零部件以次充好,甚至直接将二手电梯翻新后贴牌出厂,而这些所谓的“新电梯”只需通过国家级的电梯检测中心检验合格便可直接上市销售,这也逐渐成为了监管领域的一个盲区。此外,据刘方亭介绍,本市并没有电梯的强制报废年限,电梯只要在年度安全检查中合格便可继续使用。一般来说,电梯的使用年限在15至20年,超过这一年限的众多“高龄”电梯在相邻的两次年检间的维护保养由其产权单位负责,而真正能在这一整年中对电梯定期维护的企业并不多,由此便埋下了不小的安全隐患。
在2009年5月1日施行的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中,国家对新电梯的生产、使用和检测均有相关的具体规定,但对于二手电梯的回收和销售却没有明确条文可循,二手电梯成为了法律与监管的“灰色地带”。看来,必须建立起一套从法律到监管再到销售的长效机制,才能彻底惩治这些不法电梯销售商,根除电梯安全隐患这一“顽疾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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