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楼装电梯如何申报
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14-02-21 17:30:49 点击次 在街道国土城建部门办理,5个工作日有答复
昨日,关于旧楼加装电梯的报批事宜,记者从市城乡规划局禅城分局了解到,从去年10月开始,所有报批旧楼加装电梯的行政管理,按政府要求已经下放到街道服务中心,受理机构是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。
其介绍,审批程序是先受理,到审批,最后到领取审批结果。而这个过程中,市民要准备的申请资料,主要有《佛山市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》、《佛山市建(构)筑物设计方案审核申请表》(原件1份);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:个人的,身份证复印件(核原件)1份;企业的,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。
此外,有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,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(核原件)或核准登记证明原件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;国家机关的,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1份;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,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(核原件)各1份;境外企业、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(原件1份),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(原件1份)。
同时,还要有该栋住宅楼2/3以上业主产权证复印件(原件备核)及书面签名同意;申请人关于电梯安装、维护、管理等事宜的书面协议;该栋住宅楼的四至图及原建筑平面图;国土部门意见;加装电梯方案图(包括总平面图及各层平面图、立面图,总平面图应在现状地形图上绘制,并须标明与周边建筑物及道路的关系)。
据了解,对于市民的申报,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予以答复,但如果涉及房地产项目、重大工程项目、情况复杂或需跨层级审批的,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也可以给予答复。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需要补充材料的,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取回申请材料或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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