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州电梯出故障半小时内要到场
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14-02-21 17:30:49 点击次截止到2010年11月,惠州市电梯数量已接近12000台,在用电梯的数量逐年以平均20%的速度迅猛增加。而从事电梯维修保养的服务单位更是达到70家。
据介绍,导致故障的原因通常有两种可能,一种是电梯制造质量问题,但因为质量问题出现故障的相对较少。电梯故障原因多数是因日常维修保养达不到要求和使用不当引发。由于我市在用电梯品牌杂、数量多,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服务没有统一的标准要求,维修保养单位服务水平参差不齐,电梯业主和电梯使用者对电梯维修保养质量的投诉和意见日渐增多,电梯困人事故和电梯质量纠纷也时有发生。
新规 电梯维保要提供24小时急修服务
根据《规范》,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单位在经营活动中不得进行低价恶性竞争,不得以次充好、弄虚作假、欺诈客户。不得将维修保养业务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,不得将业务分包给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。为保障电梯维修保养质量,原则上维修保养电梯数量不宜超过30台/人。
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单位在接到电梯故障急修或困人救援要求时,在市区的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单位必须30分钟内抵达事发现场,其他县(区)的不超过1小时。电梯维保单位必须建立台账档案,进行日常维修保养。至少每15天对电梯进行一次维修保养,提供24小时全天候的急修服务。并进行定期回访,接受故障投诉处理、定期自检等。
《规范》与国家相关标准相比,在维修保养服务单位资质、维保质量、业务竞争等方面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,并以书面形式提出了服务质量纠纷处理的方法。特别是提出在电梯维修保养实施“服务程度等级评分制”,使用单位可以根据等级评分标准对维保公司进行评分,维保单位可能因服务质量不达标准要求遭受使用单位的集体“抛弃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