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梯蹦极老人骨折
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14-02-21 17:30:49 点击次去年10月20日下午3时许,解放军昆明总医院住院楼3号电梯故障,从9楼迫降至2楼,事故造成66岁的田金文右脚骨折、腰椎多部位压缩性骨折。事故电梯是奥迪斯品牌。之后,负责医院电梯维护的昆明聚仁达电梯有限公司共支付了2.5万元医疗费。
但现在,田金文老人的医疗费中断了。家属说,现在医院、物管、电梯维修公司三方都说自己没有责任。
回放:电梯从9楼滑坠
“我站在电梯中间,没有拉扶的地方,电梯滑坠到一楼后反弹,被卡在2楼。我被乘坐电梯的人压在最下面。”田金文说,当天去医院是到住院部9楼咨询如何服药。
“同坐电梯的大概还有6个人。”田金文说,“本来8楼有人要进,但电梯没停,突然下坠。之后电梯内有人打电话呼救,半个小时后救援人员从二楼撬开电梯顶部,把人救出。我当时已站不起来,感觉胸闷,被送去急诊科输氧抢救。”田金文说,经诊断,她右脚骨折、腰椎多部位压缩性骨折。
“从出事到现在,我一直住在医院治疗,现在仍然不能站立行走,右脚仍然青肿,腰椎也没完全恢复,还需住院治疗。”但医疗费中断,让田金文很无奈,“我们找过医院、物管、电梯公司,他们现在都不愿意支付。”
追责:涉事三方都不出钱
“刚出事,物管那边还来病房积极看护招呼,自西山区质监局调查后,他们态度就变了,找他们也不理,称没责任。”田金文的女儿李思潼向记者说,医院物管方是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。
李思潼说,事发后西山区质监局来了解情况,后来他们在物管办公室开会,没有通知伤者家属。事发次日,负责医院电梯维护的昆明聚仁达电梯有限公司支付了2万元医疗费用,一个月左右全部用完。
去年12月7日,该公司再次支付5000元,但随后伤者家属与之联系,该公司表示医院、物管公司都有责任,不愿意再支付医疗费。
就此,物管公司经理吴豪表示,事故责任与他们无关系,之前的帮助是出于人道主义。“电梯出现故障,物管公司只负责通知电梯公司来维修、抢救。维保合同是医院和电梯公司签订的。”
昨日记者采访时,该电梯还处于故障状态,已停用。吴豪说:“电梯是昨日上午出现故障的,上周五刚修好,打电话给电梯公司,他们还没有来修。”
对于事故责任及医疗费用的支付问题,昆明聚仁达电梯有限责任公司一尹姓工作人员称,事发后,公司已支付3万多元。“事故责任应该由医院、物管和我们公司共同负责,但现在只有我们单方出钱。”
该维修部负责人杨先生表示:“公司只是负责设备的维修管理,配件老化是否需要更换是设备使用方决定的,去年8月,公司已向医院提交过配件更换的书面意见,医院没有做出更换决定。”其表示,西山区质监局已涉入此事调查,发了监察指令书,目前院方并没向质监局递交伤者伤情说明,所以事故责任没有明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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